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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周二,今年23岁。

呵呵,也可以说,终年23岁。

半温半冷的水冲进我的鼻腔穿过气管直灌我的肺,呛得我不想挣扎,也没有力气挣扎。

我的亲情没了,友情没了,就连这最后一点微不足道的爱情也没了。

我已经醉了,或许一直睡下去也是种不错的选择。

闭上眼,那个声音化作蓝色的烟雾将我紧紧包裹:“你还没告诉他。”

我说:“如果,我还醒得过来,便告诉他。”

温暖的蓝色渐渐被黑暗吞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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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大手把我捞起来,狠狠扔在地上,我想妞儿是疼醒的,他站在我的头边,或许是背光的缘故,我看不清他的脸。

我醒过来了,他却又要走。

他不能走!

我伸手抓住他的脚脖,不去在意这个姿势是有多卑微,他站在高处俯视着我,像极了一个高傲的王,而我,趴在地上,就是一个摇尾乞怜的乞丐。他本就是我的王,我要告诉他,我愿意卑微地活下去,只要他不要离开我。

“你别走,不要离开我。大家都走了,我的全世界只剩下一个你。外面的世界太冷漠太虚伪,灰蒙蒙让人不敢直视。世上的人那么多,唯独只有你能给我安全的归属感“

“生命的路太长,你不要把我留在原地,我一个人走不下去我的那些自怜自叹的自尊心我不要了,我答应你,我会改变,我会低下我骄傲的头走出去,即使外面的灰尘吹得我睁不开眼,即使外面的人恶心的我想吐。只要你牵着我的手,好不好?“

“我受够了孤单,受够了一个人,我爱你,即使你不再爱我,也陪我走下去好不好?我不想再一个人”

我一定是哭得太厉害,声音细小得像蚊子嗡嗡叫,要么就是酒精的作用哑了我的喉咙,该死的过期红酒。

眼前渐渐又是一片黑暗

我的肚子被架在一个什么上面,颠啊颠把我颠醒顺便颠出几口水。我想妞儿真的喝高了,竟模模糊糊听到一段神奇的不着边际的对话。

“少主,还埋了沃土吗?”

“不用了。这一副五六分像她的面容,养几年送到邦陇的馆子里或许能有大用处。”

“那把她送到哪个院子?”

“先带回我院子。”

“喏!”

主子与奴仆?窦云熙家可是苏城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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